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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年度限额提高至8万

www.huizhou8.com 2008-7-11 0:02:53 来自:南方都市报
 

  本报讯(记者 胡服)昨日,记者从惠州市政府获悉,《惠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近日出台。从7月份起,惠州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投入增加一倍,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乡镇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从50%提高到65%,年度内的最高保险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8万元。据悉,按照今年的任务数,今年市财政要支付补助资金972.72万元,各县、区支付补助资金683.28万元。

  年内参保率达到90%

  截至今年6月,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只有12万多人,而惠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今年年底参保目标人数为41.4万人,目前实际参保率不到30%.《方案》显示,今年底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体参保率要达到90%以上,力争明年3月前实现100%覆盖。

  为推动此项工作开展,惠州市财政对2008年发动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乡镇政府、社区工作站,按每发动一名城镇居民参保补助1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补助,年底由市财政根据各县、区的参保情况一次性划拨,各县、区也按照市政府的做法,对乡镇政府、社区工作站按每发动一名城镇居民参保补助1元以上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补助。

  为扩大参保面,相关部门将通过与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发放“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”的形式,向学生家长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,从而实现整个家庭参保。

  财政投入将提高一倍

  根据全省会议精神,今年中央财政给每名参保居民的补助将从2元提高到4元,省财政补助将从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61元。惠州市、县(区)两级财政给参保人每人每年的补助从20元提高到40元,其中属惠城区的,市财政补助30元,惠城区财政补助10元;属其他县、区的,市财政补助20元,县、区财政补助20元。

  从7月开始,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乡镇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从50%提高到65%,在二、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从50%提高到55%;缴费满2年的,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%和65%,年度内的最高保险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8万元。适当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级卫生院的住院报销比例,鼓励居民就近就医。

  另外,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完全丧失、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居民,其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市、县(区)财政负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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